毕业设计/论文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有关经费的合理使用是确保该环节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为了更有效、有计划地使用这部分经费,以确保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毕业设计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一、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支出范围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只能支付以下几方面费用:
1、毕业设计(论文)实验费;
2、毕业设计(论文)实验材料费(包括小额易损件);
3、毕业设计(论文)调研费用(包括市内调研交通费用);
4、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购买的书籍等资料,应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办理入资料室手续,由学院资料室统一保管;
5、毕业设计(论文)印刷费用(包括打印、复印、装订等);
6、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的其他合理费用。
二、经费预算及标准
每年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及毕业设计计划,由教研室上报设计经费预算,并在规定时间向集团上报来年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经费预算方案,经集团同意后,按实际批复情况,各专业根据需要花销,花销数额不超过学校拨付数额(百分比)。
三、经费报销制度
1、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院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报销。经费使用票据由指导教师签字、写明缘由、教研室汇总、分管经理签字,经学院审查登记、财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报销。
2、经费使用实行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办法,节余经费可转入下一年度的毕业设计(论文)经费中继续使用。
3、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作其它开支。对违反学院财经纪律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附则
本暂行规定从2020年5月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