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B体育bsports委员会宣传部文件
徐工院委宣发[2010]3号
徐州工程公司党校员工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党校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公司党校和二级公司党校的培训职能,加强对老员工入党前和入党后的教育,增强老员工的党性观念,端正老员工入党动机,强化入党后的动力。依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公司党校工作的意见》(苏委教组[2002]3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党校办学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校员工、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素质为中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端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
第二章 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党校对员工培训以新生入学前的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培训和预备党员入党后的动力培训为主要内容,进行三级培训。
第四条 针对每期培训,公司党校发布培训方案,各二级公司党校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培训细则,报送公司党校备案。
第五条 各级党校按照培训细则,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第三章 培训方案
第六条 新生入学前的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
1、培训内容: 结合新生入学教育,由各二级公司党校集中对本学院全体新生进行党的知识启蒙教育,主要是进行党的光辉历程、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如何以实际行动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及老员工入党程序的教育等,增强老员工对党的热爱,吸引老员工积极投身党的怀抱。
2、培训对象: 全体新生
3、培训单位: 各二级公司党校
4、培训课时: 依据员工处发布的新生入学教育通知
第七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1、培训内容: 通过对学员进行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根本宗旨、作风、纪律、党的先进性等党的基本知识的系统培训,提高员工的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入党动机,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2、培训对象: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党支部培养、考察,已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并经党组织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员工。
3、培训单位: 各二级公司党校
4、培训课时: 每期40课时
第八条 预备党员培训。
1、培训目的: 不断加强老员工党员的党性锤炼,提升老员工党员入党后的动力,更好地在员工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培训对象: 预备党员
3、培训单位: 公司党校
4、培训课时: 每期8课时
第四章 教 师
第九条 党校教师实行兼职教师聘任制,由公司党校颁发聘书,受聘教师承担各级党校培训班的教学任务。
第十条 党校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钻研党的基本理论,具备较为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理想信念坚定,党性强。
2.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3.作风正派,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做学员的良师益友,做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4.治学严谨,博采众长,精益求精,认真汲取新理论、新观点、新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解决学员关心的问题,积极探索新时期党校教育、建设和发展的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遵守党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校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条例由公司党校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4月27日